为了进一步加快集团化办学步伐,促进中高职衔接,推动咸阳职院与各中职学校协调发展,经集团理事长办公会议研究,决定成立教学指导委员会、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、教师评聘指导委员会和就业指导委员会。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机构及职责
(一)教学指导委员会
主 任:郭俊炜
副主任:宋 钊
成 员:仝玉琴 刘志勇 滑 娟 李 燕
孟 敏 吕 军 张政权
职 责:
1.负责对人才培养方案、教学大纲进行指导、审议,并提供咨询,负责对各学校教学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。
2.负责对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、教材建设、实训室建设、教学方法、教学手段建设、教学评价等工作进行指导、审议和咨询。
3.负责对教学工作进行监控,并积极开展调研工作,并将调研成果及时反馈给学校,对教学改革的重大问题提供科学的论证意见。
4.审议教学科研项目、修订教学计划、鉴定教学成果等。
5.定期召开教学指导委员会全体会议,研究制定教学指导工作内容。
6.负责做好学生学籍和档案管理工作。
7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(二)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
主 任:赫光中
副主任:侯党社
成 员:程 琪 王晓辉 吕玉梅 田大宏 韩晓旺
职 责:
1.结合区域经济发展,负责组织专业建设、改革、发展研究,提出专业建设建议、意见和发展规划。
2.组织定期开展专业建设研讨会,研究提出专业建设改进措施等。
3.指导专业领域内教材建设工作,对教材的选用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4.负责审议新开设专业的可行性研究、培养目标、培养方案等文件资料。
5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(三)教师评聘指导委员会
主 任:张文华
成 员:王小亚 杨存才 文晓东 陈 妮
王社教 李作良
职 责:
1.负责指导集团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师评聘等工作。
2.负责对集团师资队伍发展现状进行调研,制定集团师资队伍发展规划和需求计划。
3.负责制定和完善集团教师评聘制度。
4.建立集团师资队伍信息数据库,实行集团成员学校之间相互共享。
5.协助各单位做好各类教师资格认定工作。
6.协助各单位做好教师职称评定工作。
7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(四)就业指导委员会
主 任:靳秋放
副主任:王 晋
成 员:王渭兵 冯妮妮 李忠诚 王晓宏
职 责:
1.制定毕业生就业标准,并负责宣传和推广工作。
2.开展就业政策、就业心理咨询与宣传,并指导毕业生设计职业生涯规划。
3.组织召开毕业生招聘会,为毕业生提供优质就业岗位。
4.负责建立毕业生信息库,为用人单位储备优质人才。
5.做好毕业生就业跟踪服务与回访,为教育教学改革提供科学依据。
6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二、聘期及待遇
(一)聘期
指导委员会人员实行聘任制,聘期二年,聘任时间从发文时间算起。
(二)待遇
各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基本补贴和出差补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基本补贴具体为各指导委员会主任每人每年1000元,副主任每人每年800元,成员每人每年500元。出差补助参照咸阳职院差旅费标准执行。具体为交通费按交通工具实报实销,补助费为每人每天30元,住宿费每人每天130元。赴咸阳、西安市内各学校开展指导工作只报销交通费和补助费。所有人员的补助费从集团年度专项经费中支出。
三、工作要求
集团各指导委员会要在集团理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,为集团内各中职学校全面做好教学、专业建设、教师评聘、就业等指导工作,切实履行职责,发挥作用,实现集团化办学目标。
1.熟悉政策,引领发展。各指导委员会要学习国家职业教育政策,特别是集团化办学有关方面的政策动态,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,每学期开展集中学习不少于5次,做到业务学习有记录、有效果,不断推动业务指导工作,达到引领发展的目的。
2.加强指导,提供咨询。各指导委员会要关注各中职学校的发展,加强沟通和交流,建立指导工作保障机制,做到指导工作有目的,有作用。每学年召开各类座谈会、研讨会不少于3次,赴各学校开展指导工作不少于3次,并长期为各学校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工作。
3.超前谋划,分类实施。要超前谋划指导工作,根据各学校实际情况,制定切实可行的指导工作方案,对症下药,做到指导工作有计划,有步骤。
4.创新形式,提高质量。各指导委员会要不断创新指导形式,采取实地考察、座谈交流、问卷调查、摸底调研、专题报告、经验总结等形式,灵活开展指导工作。每学期要形成指导工作总结材料,分析指导工作存在的问题,总结成果经验,提出下学期指导工作计划等,不断提高指导工作质量。
5.规范管理,明确要求。集团秘书处要加强对各指导委员会的管理,提出工作目标和要求。年终对各指导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,并将通报结果与人员待遇相挂钩,做到有制度,有考核。
咸阳职业教育集团
2014年5月21日